人民法院五年来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司法制度
来源:武汉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vipwhxs.com/ 时间:2014-11-10 13:11:27
司法改革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其目标是要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司法机关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
五年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2项中央司法改革任务已顺利完成,“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132项改革任务中,有109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23项改革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
人民法院积极改革法律适用机制,不断维护法治统一、促进公正司法。首先,最高人民法院以指导意见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意见的形式,使量刑依据更加具体、明确,量刑结果更加均衡、公正。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意见,有效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强化了司法解释的审核工作、协调制度和备案制度,发布三批指导性案例,统一案件裁判标准。
人民法院积极改革诉讼程序制度,不断保障诉讼权利、提高诉讼效率。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两次出台规定改革证据规则,积极规范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在小额速裁程序全面铺开的基础上,126家基层法院还开展了行政简易程序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规范刑事抗诉案件审理问题,不断完善刑事再审程序,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人民法院积极改革司法组织制度,不断优化职权配置、提高司法水平。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积极完善上下级法院关系,加强监督指导。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出台规定,改革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制度,优化组织运行。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有关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制度,规范陪审活动。
人民法院积极改革司法管理制度,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为创新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量,2010年以来,31个高级人民法院和2601个中、基层法院成立了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为完善执行权配置、破解执行难题,200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一系列规定,有效推动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全国法院案件执结率为93.59%,比上一年提高0.92个百分点。为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司法装备,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中央关于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切实改善执法办案条件。
人民法院积极改革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方便群众诉讼、维护社会和谐。为强化多层次、多主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完善了司法确认程序,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切实推进诉讼服务建设,践行为民司法。
人民法院积极改革司法公开制度,不断加强民意沟通,彰显司法民主。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民意沟通表达长效机制。为强力推进司法公开、方便媒体监督,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2月分别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