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珠宝店员工监守自盗获刑5年
来源:武汉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vipwhxs.com/ 时间:2015-10-13 15:10:39
喜欢追求高消费且需满足吸食毒品需要的陈金奇(化名),从自己工作的店铺保险箱内,监守自盗一枚超过2克拉的钻戒,典当给沪上某典当行,得款4万余元,并用该款邀朋友前往KTV消费并购买毒品吸食。记者今日获悉,上海静安法院以陈金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2011年4月,陈金奇被某外资珠宝公司招聘为驻上海南京西路某专卖店营业员。他在该岗位上仅仅工作2个多月。2011年6月17日,陈金奇上中班时趁同事不注意,一个人走进店铺内的办公室打开保险箱,从中偷出一枚钻戒藏进自己外套左边口袋后,关上保险箱回到店铺营业员岗位上。后,陈金奇溜出店铺乘地铁回到家中,拿上身份证直奔某典当行将偷盗的钻戒,以4.5万元作了典当,除去利息和手续费得款为4.14万元。
偷盗的当天,恰逢陈金奇负责最后的盘点,他在盘点记录本上,登记了商品齐全的假帐。经查,涉案钻戒购入价为美元20573.85元,折合人民币13万余元。仅仅过了2天时间,陈金奇就在浦东某网吧被警方抓捕归案。
根据陈金奇交代,“实施作案的当天,他脑子冲动……“。
法庭上,陈金奇对检方的指控无异议,他承认典当钻戒得来的钱,其中4100元用于还债;购买毒品500元;请朋友去夜总会唱KTV花去了10000元。法院认为陈金奇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且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鉴于陈金奇案发后能坦白交代罪行,赃物已作退缴,并弥补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法院遂作出了一审酌情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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