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转载经观记者报道遭通缉市民已取保候审
来源:武汉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vipwhxs.com/ 时间:2015-11-24 15:11:20
昨日下午4点,丽水市公安局就“记者报道内幕遭通缉”事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丽水市公安局已责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对记者仇子明采取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随后记者从紫晶置业行政人事总监周文高处获悉:因转载相关报道而与仇子明一同被通缉的紫晶置业财务总监翁安余已于下午2点从遂昌公安局取保候审,预计将于下午5点返杭。翁安余的律师吴定坚告诉记者,该案子尚未了结,翁仍需随传随到。
下午5点,记者拨打翁安余的妻子吴女士的手机,显示已关机。
各方说法:
遂昌县公安局: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7月29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并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法律、相关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查明情况后,严格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经济观察报》:
一、 本报对丽水市公安局的决定表示赞赏;
二、 在事件发生后,本报得到了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媒体同行和广大公众的支持和帮助,本报对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三、 凯恩集团试图压制舆论监督,诬告本报记者,致使本报声誉受损,记者人身安全遭到威胁。本报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 本报将一如既往,坚持以理性、建设性为宗旨,为维护市场公正,推进中国商业文明而尽责。
王白浪:
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没有利诱过记者,也从来没有要封记者的口。但他曾请过公关公司危机公关,对于公关公司是否要封口不清楚。而且以后有类似事情他还会继续举报。对仇子明的报道,王白浪予以了完全否认。
中国记协:
中国记协相关人员今日表示,已收到经济观察报社送来的材料,也关注到浙江丽水市公安局的最新决定。但丽水市公安局发布的通稿中,仍有许多内容并不明确,记协将向各方了解,并一直会密切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