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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法学会原秘书长白某,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单位公款,用于个人挥霍,最终触犯法律。近日,白某被西宁市城中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白某曾身兼多职,有着法学副研究员、执业律师、仲裁员等头衔。身为法律工作者的他因贪欲以身试法,自毁前程。在 职期间,他多次以举办会议为名,采取虚开发票等手段,将青海法学会公款先后转入外地某酒店和某汽车修理厂。这两家单位则公开向白某出具虚假发票。某酒店还特别“慷慨”,无论白某转来多少钱,酒店都全部让其提走,为白某的贪污犯罪大开了方便之门。

  有关部门提醒,白某知法犯法自不足取,但是上述两家单位无视国家法律和财务纪律的行为也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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